怀中双橘有什么故事_怀中双橘典故简介 - 历史典故 - 历史百科
《战国策.秦策二》:“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
晋.干宝《搜神记》卷一:“琴高,赵人也。能鼓琴。为宋康王舍人。行涓、彭之术,浮游冀州、涿郡间,二百余年。后辞入涿水中,取龙子。与诸弟子期之,曰:‘明月皆洁斋,候于水旁,设祠室。’果乘赤鲤鱼出,来坐祠中
指为维护正义而不惜牺牲亲属间的私情。公元前719年,卫桓公之弟州吁与卫大臣石碏之子石厚互相勾结,发动政变,杀死卫桓公,州吁自立为国君。为了惩罚叛乱分子,石碏私下设计,表面上建议石厚陪州吁出访陈国,暗地
保住已成的事业,以求安定。《晋书.乐志》:“揽英雄,保持盈。”晋代葛洪《抱朴子.行品》:“每居卑而推功,虽处泰而滋恭者,谦人也。”指戒勉在富贵极盛时要小心谨慎,以免招祸。盈:盛满泰:平安。并列 处在极
宋代洪遂《侍儿小名录》:“国初,朝廷遣陶谷使江南,以假书为名,实使觇之。丞相李献以书抵韩熙载曰:‘五柳公骄甚,其善待之。’谷至,则果如李所言。熙载谓所亲曰:‘陶秀实非端介者,其守可隳,当使诸君一笑。’
《庄子.庚桑楚》:“吞舟之鱼,砀而失水,则蚁能苦之。”“吞舟之鱼”,是极言鱼大可以吞舟。后泛指庞然大物。亦用以比喻伟大的贤人。汉.贾谊《吊屈原赋》:“彼寻常之污渎兮,岂容吞舟之鱼。”“吞舟之鱼”又可用
源见“青出于蓝”。喻学生超过老师,后人超过前人。唐包何《相里使君第七男生日》诗:“谁道众贤能继体,须知个个胜于蓝。”
一作“借客报仇”,代人报仇,助人报仇。《史记.游侠列传》:“(郭解)少时阴贼,慨不快意,身所杀甚众。以躯借交报仇,藏命作奸,剽攻(不)休,(乃)铸钱掘冢,固不可胜数。”参见“郭解借交”条。连动 帮助朋
参见:大王风
宋周煇《清波杂志》卷三:“蔡卞之妻王夫人,颇知书,能诗词。蔡每有国事,先谋之于床笫,然后宣之于庙堂……蔡拜右相,家宴张乐。伶人扬言曰:‘右丞今日大拜,都是夫人裙带。’讥其官职自妻而致。中外传以为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