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鱼有什么故事_焚鱼典故简介 - 历史典故 - 历史百科
《周礼.大司徒》:“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比、闾,为古代户籍编制基本单位。后因以“比闾”泛称乡里。宋苏洵《议法》:“比闾小吏奉之以公,则老奸大猾束手请死。”【词语比闾】 汉语
源见“骥伏盐车”。喻大材小用,境遇困厄。宋王安石《答陈正叔》诗:“天马志万里,驾盐不如闲。”【词语驾盐】 汉语大词典:驾盐
源见“张翰杯”。谓任性自适,不求荣名,唯酒是乐。宋辛弃疾《水龙吟.次年南涧用前韵为仆寿仆与公生日相去一日再和以寿南涧》词:“富贵浮云,我评轩冕,不如杯酒。”
痛悔自己的过失,决心改过自新。《孟子.万章上》:“太甲悔过,自怨自艾。”艾( ㄧˋ yì 义):刈草,比喻割断既往,悔过自薪。并列 艾,割草,比喻治理,改正。悔恨自己的错误并加以改正。自悔自恨。语
同“织锦回文”。南朝 陈徐陵《〈玉台新咏〉序》:“纤腰无力,怯南阳之捣衣;生长深宫,笑扶风之织锦。”唐李白《代赠远》诗:“织锦作短书,肠随回文结。”【词语织锦】 汉语大词典:织锦
《左传.哀公十一年》:“公为与其嬖僮汪锜乘,皆死皆殡,……”春秋时鲁哀公在抗击齐国的战斗中,和一个叫汪锜的儿童同坐一辆战车,不幸共同牺牲。鲁国破格以成年礼葬了这位为国捐驱的少年。后因以为儿童救国的典故
《礼记.祭义》:“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不亏其体,不辱其身,可谓全矣。”封建礼教认为人的形体来自父母,应当以完全无亏的身体,还之父母。太平天国洪仁玕《英杰归真》:“只闻古有孝子曾参,全受
《左传.宣公十五年》载:公元前594年,楚庄王发兵围困宋国,“宋人惧,使华元夜入楚师,登子反之床,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弊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虽然,城下之盟,有以国毙,不能从也。去我三十里,
刘义庆《世说新语.容止》:“庾太尉(庾亮)在武昌,秋夜气佳景清,使吏殷浩、王胡之之徒,登南楼理咏(练习歌唱吟诵),音调始遒(遒,强劲,此指高昂有力),闻函道(楼之通道)中有屐声甚厉,定(判断)是庾公,
《山海经.西山经》:“黄帝乃取峚山之玉荣,而投之钟山之阳。”晋郭璞注:“以为玉种。”后因以“玉种”美称他人后嗣。唐魏徵《唐故邢国公李密墓志铭》:“玉种逾润,兰芳不已。”【词语玉种】 汉语大词典: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