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治监
官署名。即都水监设在外地的分机构。金代都水监有丞二人,其中一人与都水掾专掌规措黄河、沁河之事,设司于卫州,称为分治监。有勾当官四人,备分治监差委。元代为修浚会通河和建闸,都水监增设官员,铸分监印佩之,专掌巡视、督工,兼提点黄河之事。至大三年(公元1310年)因黄河决溢,连年为害,中书省命都水分监官专治河患,于汴梁设司,称为汴梁分监。
分治监是什么官职_古代分治监的职责和作用 - 古代官职 - 历史百科
官署名。即都水监设在外地的分机构。金代都水监有丞二人,其中一人与都水掾专掌规措黄河、沁河之事,设司于卫州,称为分治监。有勾当官四人,备分治监差委。元代为修浚会通河和建闸,都水监增设官员,铸分监印佩之,专掌巡视、督工,兼提点黄河之事。至大三年(公元1310年)因黄河决溢,连年为害,中书省命都水分监官专治河患,于汴梁设司,称为汴梁分监。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隶大司礼,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礼为礼部,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掌国内僧尼寺院事务,下设司寂中士以佐其
官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勋卫二府次官之一,置一员,正五品上,与左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
绶即系印的丝组。黄绶指汉朝官印上的黄色绶带,亦用作低级官吏代称。西汉秩比二百石以上至五百石官吏,如小县长、小侯国相、县丞、尉等皆授铜印黄绶。成帝绥和元年(前8)。长、相一度改为黑绶。哀帝建平二年(前5
汉朝官秩等级名,本级官吏月俸谷七十五石,《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武帝元狩五年初置谏大夫,秩比八百石。”
护法运动时期护法军政府的元首,护法军政府设大元帅一人,非常国会选举孙中山任此职。其身份为国家元首,对外代表国家。兼为行政首长,直接统辖各部。大元帅设大元帅府为其幕僚机关。府内设参谋、秘书、参军三处,卫
官名。北齐置为太府寺左藏署次官。隋朝沿置,四员,正九品。唐朝置五员,从八品下。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改左藏库副使,隶太府监。
武官名。设于御营使司,秉承御营使、副使的意旨统领军队。参见“御营使司”。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地方武装机构属的长官。《管子·小匡》: “三乡为属,属有帅”,“武政听属,文政听乡”。
官名。见“公府左户曹”。
官名。南朝宋始置,为尚书省功论曹长官。亦称功论郎中。南齐、梁、陈沿置。宋六品,梁五班,陈四品,秩六百石。资深者称侍郎,梁六班。参见“功论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