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领事是什么官职_古代副领事的职责和作用 - 古代官职 - 历史百科
唐末及五代光台钱、光寺钱、光省钱、光院钱之统称,分见各条。
依据一定标准考核官吏政绩的制度,秦汉分常课、大课。常课每年一次,大课三年一次。由两个系统进行,一是中央课郡、郡课县,为中央对地方的考课; 一是公卿守相或各部门长官课其属吏,为上级对下级的考课。均评其殿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左右的亲信官员。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一九《王昌墓志》:“(王昌为)散骑常侍、中书监,内行尚书,使持节、镇东将军、都督幽州诸军事、幽州刺史、长乐定公之子。”
僧官名。明清置,属僧录司。秩从六品,左右各一人。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亦无一定职务。民国时期沿置。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五品。
官名。十六国汉置。刘渊河瑞元年(309)迁都平阳,置为行政长官,刘曜光初元年(318)灭靳准,徙都长安,遂罢。
官名。宋初置, 见“比部司”。
参见“丁忧”。
民国时公务员办公的地方称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