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宣徽副使
官名。辽朝置,属北面官。宣徽北院官员,在知北院宣徽事下。
北院宣徽副使是什么官职_古代北院宣徽副使的职责和作用 - 古代官职 - 历史百科
官名。辽朝置,属北面官。宣徽北院官员,在知北院宣徽事下。
官制用语。宋朝吏部四选差遣阙榜公布后六日,所剩无人申请登记的窠阙,为经使阙。登记此阙者,有恩例、资考、举主等限制。宋吏部窠阙名。宋制谓吏部四选差遣榜公布后六日(即非次阙公布之次日)所剩无人申请登记的窠
①爵名。晋朝、南北朝、唐朝常为“开国县伯”省称。金朝初年置,位郡侯下,正、从四品,章宗承安二年(1197)改郡伯。②官署名。西魏、北周置,属地官府民部。以县伯中大夫为长官,下设小县伯下大夫、小县伯上士
明朝内府所属机构。隶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与木作、石作、土作等负责营造宫室、陵墓等事。
明代御前近侍官有:乾清宫管事,掌督理御用诸事;打卯牌子,掌随朝捧剑;还有御前牌子、暖殿、管柜子、赞礼、答应长随、当差听事、拏马、尚冠、尚衣、尚履。都是御前近侍官。见《明史·职官三》。
西周时期称周王同宗担任小子官职者。《何尊铭》: “王浩宗小子于京室。”盠参见“小子”。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乾隆七年(1742)设。六人,以刑部笔帖式充任。掌誊抄缮写。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北魏宣武帝征蜀时置,权任甚重。《魏书·世宗纪》: “诏司徒高肇为大将军、平蜀大都督,步骑十万西伐。”
明清两朝都察院、刑部、大理寺之合称。凡遇斩、绞等重大罪案皆由其会勘,先经刑部审明,送都察院参核,再送大理寺平允,其后会稿具题,呈请皇帝批准。官署名。明清两代以全国最高的司法机关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
官名。即门功曹书佐。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郡长官佐吏,为功曹从事属员,主人事选用。三国蜀州府亦置,职同。晋朝后改为西曹书佐。不开府将军、太子二傅及郡皆置,为功曹史之佐。官名,汉置,为州的佐吏,位在功曹从事下
官名。东汉置中宫署令,为大长秋的属官,主中宫请署天子数。员额一人,以宦者充任。丞、复道丞各一人,亦以宦者充任。复道丞主中阁道,所属有女骑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