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是什么官职_古代卫士的职责和作用 - 古代官职 - 历史百科 卫士是什么官职_古代卫士的职责和作用 - 古代官职 - 历史百科
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卫士

卫士

武职,历代帝王的保卫人员。秦汉皆有卫士令、卫士丞。领卫士守卫宫门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东平宪王苍》:“三年,帝飨卫士于南宫。”


(1)汉代屯卫京师的兵士。汉制,正卒番上于京师的,无论属于南军或北军,均称为卫士。西汉的卫士番上至京师或罢卫离开京师时有迎送的制度。新卫士到来时, 据《汉旧仪》的记载,是由丞相亲到东门劳赐;罢卫时则如《汉书·王尊传》所说,由皇帝“行幸曲台临飨罢卫士”, 仪式更为隆重。(2)汉代守卫陵寝的兵士亦称卫士,由三辅征发。(3)汉代诸侯王国亦有卫士,其成员在国内征发。(4)隋唐时府兵兵士之称。隋唐实行府兵制度,以府兵番上宿卫京师,大业三年(公元627年)规定军人称为卫士。唐初沿隋制,其后卫士番上宿卫的制度废驰,天宝十一年(公元752年)遂改卫士为武士。

猜你喜欢

  • 协律中郎将

    官名。晋朝置。《晋书·律历上》:“泰始十年(274),中书监荀勖、中书令张华出御府铜竹律二十五具”,“问协律中郎将列和”。职掌当同协律校尉。

  • 仪制司员外郎

    官名。即“仪制清吏司员外郎”。

  • 提法使

    官名。清末地方最高司法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置于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改置。每省一人,正三品、简任。掌承法部及本省督抚之命,管理本省司法行政事务并监督各级审判厅、

  • 小畿伯上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职掌参见“畿伯中大夫”。

  • 园邑令

    官名。汉有园令,三国魏沿置,称园邑令。《汉书·献帝纪》记魏青龙二年(公元2 34年),山阳公卒,以汉天子礼仪葬于禅陵,置园邑令丞。魏诸陵园邑令属太常,秩六百石,第七品,掌守陵园,案行扫除。蜀吴同。

  • 直指使

    官名。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农民军政府克北京,改原明十三道御史而置。职掌因明旧制。

  • 监军使

    ①使职名。唐玄宗开元二十年(732)诸道方镇置为监军使院长官,以宦官充任,一般任三年,掌“监视刑赏,奏察违谬”,属有副使、判官、小使等,并掌握部分军队。各支郡镇兵,别有品秩较低宦官监临。平时出征,偏将

  • 威震将军

    见“十威将军”。

  • 承应长

    官名。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属官。分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所用酒席之事。初设茶房三人,清茶房四人,膳房二人。康熙六十一年 (1722)增设饭房一人。雍正元年 (1723) 又增设膳房二人。初隶总领、副

  • 六队

    王莽以南阳为前队,河内为后队,颍川为左队,弘农为右队,河南为祈队,河东为兆队,此六队郡每队郡置大夫一人,职如太守。见《汉书·王莽传》、《后汉书·光武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