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刑科第二庭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刑科主管。掌审判宗室及官犯案件。
大理院刑科第二庭是什么官职_古代大理院刑科第二庭的职责和作用 - 古代官职 - 历史百科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刑科主管。掌审判宗室及官犯案件。
官名。唐高宗显庆五年(660) 改左府将军置,龙朔二年(662) 改左奉宸卫将军,后定名为“左千牛卫将军”。
指俸六百石以上的官吏。《汉书·景帝纪》:“吏六百石以上,皆长吏也。”铜印墨绶的官吏皆六百石以上。《后汉书·显宗孝明帝纪》:“令司隶校尉、部刺史岁上墨绶长吏视事三岁已上理状尤异者各一人,与计(吏)偕上。
即“治书持御史”。唐朝人避高宗李治名讳改。官名,也省称持书或持书平,又名治书侍御史,掌评全国疑案。《通典·职官·御史台》:“御史中丞,旧持书侍御史也。”《晋书·职官志》:“汉宣帝幸宣室,斋居而决事,令
官名。东汉隶少府所属太官令,秩三百石,员一人,主膳具,掌诸甘肥。三国魏沿置,九品。职同。官名,汉置,属太官令,掌膳具。《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太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御饮食。左丞、甘丞、汤
官名。门下省属官。晋朝置,九品。南朝宋、梁、陈,北魏、北齐沿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七品上。隋朝降为流外官。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南京部分兵马,亦领有民户,为辽重要军事机构。又称“燕京统军司”。
南朝时州西曹名目之一。《宋书·隐逸·龚祈传》记龚祈年十四,乡党举为州迎西曹。是西曹亦如主簿有“迎新”、“送故”的名目。西曹即汉代的功曹,郡县吏中除功曹之外,另有光迎功曹,作为太守、县令初莅任时任功曹者
官名。南朝梁伯、子国置,掌同王国典书令。参见“典书令”。
官署名。元武宗至大四年(1311)七月设,秩正三品,官五员。十月,官员增置为八员。掌管皇帝营盘纳钵及拨给各投下草原牧地,处理有关词讼。设太卿一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均以
即太子太师、太傅、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