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推丞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正四品。分刑科推丞与民科推丞,俱请简。刑科推丞,为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掌第一庭审判事并调度刑科一切事宜。民科推丞,为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掌第一庭审判事并调度民科一切事宜。
大理院推丞是什么官职_古代大理院推丞的职责和作用 - 古代官职 - 历史百科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正四品。分刑科推丞与民科推丞,俱请简。刑科推丞,为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掌第一庭审判事并调度刑科一切事宜。民科推丞,为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掌第一庭审判事并调度民科一切事宜。
官名。匈奴置。由四贵姓中的兰氏充任。
官署名。隋、唐内侍省所领官署,隋朝置令二人、丞三人; 炀帝大业三年(607)废。唐朝复置,有令二员、丞二员,掌中宫车乘出入导引; 另置驾士百四十员,掌习御车舆、杂畜; 典事八员,掌检校车乘等。官署名。
官署名。即户部仓部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仓部。
官名。东宫三师之一。位居太子太师、太傅下。其设置、职掌、品秩同“太子太师”。官名。为照管太子身体、负责太子体育的官。《通典·职官十二·太子六傅》说:“太子师保二傅,殷周已有。”后来西晋曾设此官,东晋不
明制,巡抚巡察地方时有六种职任,称为巡怃六察。其内容为:清吏治、惩盗贼、肃边政、恤灾黎、进耆老、便人民。
官名。见“内史上大夫、中大夫”。
① 官署名。(1)西魏、北周秋官府置,掌刑罚,处治犯罪,并参预撰定刑律。长官为中大夫,置二员; 有上士二员,统中士、下士若干。(2) 即尚书省刑部头司,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 改,肃宗至德二载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子家令寺食官署,设丞。
官名。尚书省别兵曹长官通称。三国魏始置,秩四百石,六品。西晋沿置。东晋省。官名,三国魏始置,为别兵曹长官的通称,秩四百石,六品。其后,西晋、南朝等沿置。参看《宋书·百官志》、《通典·职官》。
官署名。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置,掌硙末茶汤供翰林司,以北排岸官兼领。后废。官署名。宋景祐三年(公元1036年)置,掌硙末茶汤供翰林司,监官以北排岸官兼任,后罢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