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禄
即罚俸,指削减部份或全部俸禄, 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始行于战国, 历代沿用之。唐制官员考课, 考第在中下者,每退一等,夺禄一季,即扣发三个月的俸禄。
夺禄是什么官职_古代夺禄的职责和作用 - 古代官职 - 历史百科
即罚俸,指削减部份或全部俸禄, 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始行于战国, 历代沿用之。唐制官员考课, 考第在中下者,每退一等,夺禄一季,即扣发三个月的俸禄。
官署名。明初兵部四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总部而置。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掌武职选授、升调、袭替、功赏之事。二十九年改为武选清吏司。
官名。即太府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太府卿。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左侍上士佐官,正二命。
见“班禅额尔德尼”。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司准中士佐官,正一命。
见“牌符”。
参见“十明将军”。
官职、门第。《后汉书·郑玄传》:“玄笑曰:仲尼之门,考以四科,回、赐之徒,不称官伐。”《新唐书·张说传》:“儒以道相高,不以官伐为先后。”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六品上。官名。北魏置,六品上,掌管文书等事。见《魏书·官氏志》。
外命妇名。汉代诸王女均封乡亭翁主, 仪服同乡亭候。简称“翁主”或“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