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事司
见“提举学事司”。
学事司是什么官职_古代学事司的职责和作用 - 古代官职 - 历史百科
见“提举学事司”。
官名。秦置,西汉因之。属詹事,后属大长秋。东汉改属太子少傅,员一人,秩四百石。职掌太子宫禁卫。北魏亦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上。官名。西汉属詹事,后汉属少傅,秩四百石,主周卫徼循。北魏等
官名。北宋神宗元丰七年(1084)置,选吏部四选官通算学并经考试合格者充任,掌算学教授之事。徽宗宣和二年(1120)罢。
官名。唐太宗贞观二年(628)置,员一人,从五品上,为尚书左丞副贰,协掌尚书都省事务,监管吏、户、礼部诸司政务,举稽违、署符目、知直宿,位在诸司郎中上; 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左承务,咸亨元年(6
见“东宫六傅”。
官制用语。宋朝对犯罪官员的一种处分。即指定地区居住,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行动。其处分轻于编管而重于居住。
官名。西晋南北朝与仪曹郎互称,为尚书省仪曹长官。参见“仪曹郎”。官名。北齐殿中尚书所属有仪曹,“掌吉凶礼制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佐拟本部则例及一切章程草稿,会同各司筹拟各项奏咨、变通章程,拟复交议特别事件等。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
春秋时晋国军队中军尉、司马、司空、舆尉、候奄五种军官合称。皆大夫爵。《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齐)赂晋侯以宗器、乐器。自六正、五吏、三十帅,三军之大夫,百官之正长师旅及处守者皆有赂。”春秋时晋国五
官名。隋文帝置祠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改为“祠部员外郎”,见该条。
官名。是长信詹事的简称。《史记·孝景本纪》:“中六年,更命“长信詹事为长信少府。”詹事,是掌管皇后太子家事的官。少府,掌管皇室手工业制造等事,为皇帝的私府。”参看“詹事”、“少府”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