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夷护军是什么官职_古代宁夷护军的职责和作用 - 古代官职 - 历史百科
官名。蒙古语,意为“督查者”,掌马驼草料供应分配,秩正三品。元武宗废。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长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一人,正二品,简任。承总理大臣命管理本院事务,并指挥监督所属各官。官名。清末置,为法制院的长官,见“法制院”。
即“太子少师”。见“宫衔”。
即“郭什哈昂邦”。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三不领民庶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视七品。
谏议大夫别称。容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谏议为大坡、大谏”。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置,与抚东、抚南、抚北将军合称四抚将军。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地位相当于征西将军。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后建立,属军事委员会。掌理军队纪律的维持与军法的执行事务。部内设校级军法官若干人,分处办事,掌管审理、定刑、管狱以及其他事务性工作。直辖机构有各战区军法执行分监。
官署名。宋置,属鸿胪寺。掌殿宇、斋宫、器用、仪物、陈设、钱币之事。
官名。即“旗籍清吏司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