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丞
官名。历朝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苑马寺等衙门均置,为各官署次官,协掌本寺事务,品秩自正五品至从六品不等,详见各寺丞条。
寺丞是什么官职_古代寺丞的职责和作用 - 古代官职 - 历史百科
官名。历朝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苑马寺等衙门均置,为各官署次官,协掌本寺事务,品秩自正五品至从六品不等,详见各寺丞条。
①官署名。唐朝太仆寺置于冯翊县南十二里(今陕西大荔南),长官为监,有副监、丞各一员,另有主簿、录事等员; 掌储存、牧养陇右群牧牛羊,以供宴享、祭祀及尚食局取用,每岁与典牧署分月供给; 玄宗开元二十三年
官名。宋朝国史院属官,掌文字校对之事。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从八品。康熙十三年(1674)定设一人,亦为从八品。依例升迁右至灵,缺出由右至义升补。
官名。即吐蕃官钵掣逋,掌国政最高长官。
官名。守门小吏。《谷梁传·襄公二十五年》:“吴子谒伐楚,至巢,入其门,门人射吴子,有矢创,反舍而卒。”
官名。明初户部北平部、刑部北平部均置,各一人,正五品,掌本属部之事。参见“北平部”。
参见“通政使司左参议”。
官名。三国魏置。七品,职掌不详。
官名。民国五年改各省巡按使为省长,为一省之行政长官。国民政府在军政、训政期内,设省政府委员会,置主席一人,委员五至七人,处理省政。二十五年宣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中规定省政府设省长一人,任期三年,由
官名。 又称“左”。战国齐置。 主管陶质量器制作。《季木藏陶》第八○页第八号:“王孙陈棱立事岁, 左里, 毫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