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司
官署名。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时北洋政府设置,属农林部。掌下列事项:一、山林的监督、保护、奖励;二、保安林;三、国有林:四、林业团体;五、狩猎;六、其他。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事。次年本司撤销。
山林司是什么官职_古代山林司的职责和作用 - 古代官职 - 历史百科
官署名。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时北洋政府设置,属农林部。掌下列事项:一、山林的监督、保护、奖励;二、保安林;三、国有林:四、林业团体;五、狩猎;六、其他。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事。次年本司撤销。
官员。北宋徽宗政和七年(1117)置,属侍从贴职,品秩同资政殿大学士。宣和元年(1119),改保和殿大学士。官名。宋政和五年(公元1115年)置宣和殿学士,以两制充任,掌出入侍从,备顾问。七年(公元1
官名。战国以前已有。战国时县及县属各级长官多称啬夫。秦及魏、赵、韩、中山等国皆置。据《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国有田啬夫、仓啬夫、库啬夫、厩啬夫、皂啬夫、苑啬夫、亭啬夫、司空啬夫、漆园啬夫、采山啬夫,以及
宋朝贡举考试中防止考官作弊的一项措施。太宗淳化三年(992) 省试,命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等权知贡举,命下即锁宿尚书省不得回私第,以防亲友请托。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令省试、解试考官锁宿。此后,
官署名。元代至元二十九年置,掌出纳内府漆器、红瓮,造作镔铁、铜、钢,两都支持皮毛、生熟斜皮、骔尾等。其官有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司吏、司库等。见《元史·百官一·提举右八作司》。官署名。元中统三年
1、禁卫官。唐置,《新唐书·仪卫志上》:“凡朝会之仗,三卫番上,分为五仗,号衙内五卫。”2、唐末宋初,藩镇以亲子弟领衙内之职。后来,俗称贵家子弟为“衙内”,见《宋史·陈洪进传》、清人俞樾《茶香室四钞·
① 即“伍老”。五家之长。周朝及春秋战国时各诸侯国户籍制度,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各置长。后世多沿之。《管子·立政》: “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汉朝或称伍长为 “五人”。太平天国地方基层亦
官名。周朝设此官,掌管礼制。《礼记·王制》:“命典礼,考时月定日,同律、礼、乐、制度、衣服,正之。”
官场用语。又称私居官。宋朝官员不以客居及本贯土著,皆称为私居、寄居官。意指有官者,本朝廷仕宦之臣。
官署名。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工商部,其职掌为:一、矿业的提倡和奖励;二、矿权的特许和撤销;三、矿区勘定;四、矿业税;五、矿业诉愿;六、矿业监督;七、矿业经营;八、矿业警察;九、矿
年俸百石的官吏。战国秦国称俸禄百石以上为“有秩”,百石以下称“斗食”。《睡虎地秦墓竹简·金布律》:“都官,有秩吏及离官啬夫,养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