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衡中士、下士是什么官职_古代川衡中士、下士的职责和作用 - 古代官职 - 历史百科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四品,隶中政院。掌金银铁冶课赋,收入尽归中宫。设都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官署名。元置,属中政院,秩正四品,掌办金银铁等课,分纳中书省及中政院,
见“江南诸道行御史台”。
即“协律郎”。
即“开封府尹”。官名。五代时开封府的长官。见“开封府尹”。
官名。元置,为徽政院的佐官。见“徽政院”。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设于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掌宋谢太后、福王所献产业及贾似道等田地所纳赋税,隶皇后中宫。成宗大德八年 (1304) 罢。文宗天历二年 (1329) 五月复立,隶詹事院。十
官名。见“司驭寺”。
秦汉公文习惯用语。有两种: 一为上计吏所偕之物,如地方产品、地图之类; 一为随上计吏同赴京师之人,多指郡国选举的文学、儒生等,得享受所经郡县传舍的衣食住行方面的照顾。晋朝沿用此制。1、汉朝郡国每年由‘
参见“督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