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发红本处
官署名。简称“红本处”或“收本房”。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清中期以后设立。掌收发“红本”(即经皇帝用红笔批示的奏章)。由大学士于满、汉中书内委员理事,无定员。起居注馆咨送揭帖和各地咨送内阁饭银,亦归此经收。
收发红本处是什么官职_古代收发红本处的职责和作用 - 古代官职 - 历史百科
官署名。简称“红本处”或“收本房”。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清中期以后设立。掌收发“红本”(即经皇帝用红笔批示的奏章)。由大学士于满、汉中书内委员理事,无定员。起居注馆咨送揭帖和各地咨送内阁饭银,亦归此经收。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掌收发文件,押解人犯,管理茶役,灯夫,传差,发放马匹草料等事。设巡官二人,巡长四人,巡警二十人。所属各分厅亦设事务所,职掌略同。
官署名。金朝置。掌谷物财赋储积支纳等事。隶运司。宣宗贞祐二年(1214)同隋朝。设使、副使、判、监、支纳诸官,秩正八品、从八品、正九品。官库名。金置,属转运司,掌储藏及出纳之事。设官有使,正八品;副使
官名。秦置。属詹事,为厩长副贰,协掌厩中马匹饲养。汉因之,为太子家及皇后中宫官属。东汉省。官名,秦汉皆置,有的属厩令之副,佐厩令养马;有的属厩长之副,佐厩长养马;也有的厩无令无长,只置厩丞,则主厩事,
金代部族军之一。由奚人、遥辇等九猛安组成。分徙于咸平、东京、临潢、泰州、山西、河东、滨、棣及西北、西南二路之境。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设。时隶巡警部。专司坛庙跸路警卫、稽查内、外城巡警事及应查、交查事件。置总办、会办各一人,帮办二人,委员三十四人。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
官名。北魏置。《丘哲妻鲜于仲儿墓志》: “(丘哲系)故乞银曹、比和真曹、迄纥曹四曹尚书, 奏事给事, 洛州刺史, 河南河阴使君之长子。”参见“给事”。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辽太祖阿保机之叔释鲁的后代称皇族仲父房,为四帐皇族之一,专设常衮司以掌族帐之事。官署名。辽置,属北面皇族帐官,掌隋国王释鲁房族之事。
官名。宋朝皇帝出巡、亲征,则于京师置,掌皇城守备之事。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属尚工 (唐改尚功) 局,员二人。从七品,唐改正七品,属尚功局,为司制之佐,协掌衣服裁制缝纫之事。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
官名。北洋政府置,见“宁夏护军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