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前赍奏官
官名。太平天国庚申十年(公元1860年)十二月由幼主特诏设置,职同天将,专掌朝臣进奏事务,凡一切本章进献,先盖“会同公议”(即天朝的最高政治会议)印章后,盖赍奏官图记,不再由各王互相传递盖印,以资便利。既盖“会同公议”印章后,即封箱递至赍奏官,赍奏官阅后,再加图记,即用自印封箱传献幼东王盖金印转献幼天王。遂以幼西王萧有和为赍奏官,因萧有和本为王爵,故改为职同西王。辛酉十一年(公元1861年)正月十六日,又下诏以幼西王年幼读书,另封黄得用为忠诚四天将任殿前赍奏,以代理幼西王之职。
殿前赍奏官是什么官职_古代殿前赍奏官的职责和作用 - 古代官职 - 历史百科
官名。太平天国庚申十年(公元1860年)十二月由幼主特诏设置,职同天将,专掌朝臣进奏事务,凡一切本章进献,先盖“会同公议”(即天朝的最高政治会议)印章后,盖赍奏官图记,不再由各王互相传递盖印,以资便利。既盖“会同公议”印章后,即封箱递至赍奏官,赍奏官阅后,再加图记,即用自印封箱传献幼东王盖金印转献幼天王。遂以幼西王萧有和为赍奏官,因萧有和本为王爵,故改为职同西王。辛酉十一年(公元1861年)正月十六日,又下诏以幼西王年幼读书,另封黄得用为忠诚四天将任殿前赍奏,以代理幼西王之职。
蒙古语,意为“老小营”。蒙古军出征,其老小辎重留于后方,称奥鲁。占领中原后,置奥鲁官(蒙古语称奥鲁赤)管领军户,不受地方官府统辖。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以后逐渐撤销奥鲁官,改由地方官长兼领诸军奥鲁
春秋晋国等所置下军副长官。
海关海事部巡工科洋员。见“海事部”。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宗侍下士”。
官名。清朝各省铸钱局主官之统称。掌理各直省鼓铸事宜。直省设局者十六处,除宝苏局、宝浙局设官二人外,其余皆设一人管理,分别由布政使于所属官员中派委。
官名,汉置。侍中,俸比二千石,掌侍天子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法驾出,多识者一人参乘,余皆骑马在乘舆车后。西汉侍中分左右曹,平尚书奏事(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后汉书·邳彤传
参见“功勋制度”。太平天国勋位名。见“勋位(1)”。
清朝八旗中掌支俸饷之机构。设参领,满洲、蒙古、汉军八旗每旗各一人,共二十四人。章京,每旗各二人,共四十八人。骁骑校,每参领下一人,即满洲四十人,蒙古十六人,汉军四十人,共九十六人。
官名。南宋置,为枢密院承旨司属官。孝宗初年,以尚书左右司郎官兼领其事。
官署名。清末京师税收机关。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商民开市、失照歇业,收捐税,罚款事。辖文案、调查、稽核、会计、收捐、议罚、收发七处及内、外城工巡捐局。置总办一人。宣统二年 (1910) 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