啜勒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啜勒为※伯德部下之一石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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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啜勒为※伯德部下之一石烈。
见“永邵卜大成台吉” (640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岭西部。由隋以前的北室韦分解而来。《旧唐书》称该部位于婆莴室韦东,分布在今小兴安岭北段西侧纳谟尔河流域(一说在外兴安岭南的西[昔]林木迪河源东)。为室韦中的强部之一。唐以后不见于
描写壮族风俗的诗篇。5首。唐柳宗元(773—819,字子厚,河东解,今山西运城县解州镇人)撰;一说明桑悦(字民,江苏常熟人)撰。内容专载柳州壮族风俗习惯:其一写壮族青年男女抛绣球、鸡卜、传木刻;其二写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的基层官吏。受州县官之命掌办乡屯事务。或由县官直接委派,或由该乡群众选举由县官任命。任期不定。管辖区域无固定四至,通常以30里方圆为其范围。下设牌头,每10户推选一名或由乡约委派,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
傣语音译,意为部落神、勐神(地方神)。云南西双版纳等地傣族原始鬼神崇拜中的部落保护神。各勐均有之。一般为本勐历史上英雄人物或部落酋长化身,也有来源于当地最古老的村寨神或历史上被战败者的首领。祭祀称“灵
见“俺答汗”(1884页)。
金官员。本名和尚。上京(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曷速河人。女真族。蒲察氏。金章宗钦怀皇后父。通契丹、汉字,长于吏事。尚金熙宗女郑国公主为妻。海陵王时,累官器物局使。大定二年(1162),加驸马都尉。后历
明清时裕固族牧区的最高统治者。明朝政府为其颁发管辖八字墩(今青海祁连县境内)一带草原的敕书。清康熙年间(1662—1722)封为“七族黄番总管”,赐以黄袍马褂和红顶蓝翎帽,世袭相传。掌管该地所有部落,
即“俱战提”(18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