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萨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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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又作亦马河卫、尼满河卫。永乐八年(1410)二月,与甫儿河等二卫同时设立。治所在今乌苏里江以东伊曼河流域。宣德八年(1433)八月,亦麻河等卫指挥佥事抄刺李等入朝贡方物。
见“蒙格”(2324页)。
吐蕃君主称号。亦作赞府、篯逋。《新唐书·吐蕃传》:“其俗谓强雄曰赞,丈夫曰普,故号君长曰赞普。”藏史称“赞普”为“btsan po”、“btsadpo”,汉译作“天子”。一说6世纪时,囊日松赞(吐蕃王
蒙古语音译,又作迭儿列斤、迭儿勒斤、迭儿列勤,意为“一般的”。蒙古的一支,故亦称“迭儿列斤蒙古”。同尼鲁温蒙古同源出于额儿古涅昆捏古思、乞颜两始祖。主要包括兀良哈、弘吉剌及其分支许兀慎、逊都思、伯岳吾
清朝八期宗室贵族的封爵之一。满语,源于女真语“勃极烈”,汉译“大官”、“高官”。初女真各部中强有力的酋长称之。清太祖努尔哈赤时,分封子弟叔侄为贝勒,各辖一旗或若干牛录的人丁,统兵治民,佐理国政。崇德元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二月,与哥吉河等4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塔拉河卫,并说塔拉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西南。
地名。藏语作雅龙。位于甘孜以南,理化以北,东界道孚,西接白玉。历属朵甘思招讨司管辖。明洪武年间(1368—1398),征沿边土司晋京,足千户者授安抚司,不足者为长官司。分上、中、下瞻对,置安抚司、长官
见“兀慎打儿罕剌布台吉”(113页)。
唐西域军事建置。守捉城之一。时戍边军队大者称军,小者谓守捉。开元年间(713—741),置于羯盘陀国(今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驻守军队,戍卫边疆。与各军、城、镇等,总称为道。隶安西都护府。
即“貊”(17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