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地制
解放前我国东北延边一些朝鲜族地区的地主对佃农一种双重剥削方式。当地农民向地主租种土地,除规定收成时对半交租外,还必须额外给地主无偿代耕一定数量的土地,谓之“带地”,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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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我国东北延边一些朝鲜族地区的地主对佃农一种双重剥削方式。当地农民向地主租种土地,除规定收成时对半交租外,还必须额外给地主无偿代耕一定数量的土地,谓之“带地”,故名。
元朝官署名。掌大斡耳朵属下怯怜口事务。成宗大德五年(1301)置,秩正三品。武宗至大元年(1308),升为院。四年,复为寺。仁宗延祐七年(1320),定置寺卿4员、少卿、寺丞各2员。下辖怯怜口诸色人匠
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记其为高句骊国王家官名序列中之第三等级。位在※“对卢”之下,※“古邹大加”之上。《北史》等所载“大官”十二级中无其名。《三国志》又言,高句骊置官有“对卢”则不置“沛者”
明代西藏卓尼杨土司之始祖。又称协地或姜太。藏族。吐蕃赤祖德赞时驻卓尼税务官噶·伊西达尔吉后裔。属噶氏,意为欢喜。明永乐(1403-1424)时,率部自上下作盖迁居卓尼(属洮州厅),卓尼寺(即禅定寺)住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张鹏一编纂。民国六年(1917)成书。手抄本,2册。分6部分:1.建置沿革、鄂尔多斯七旗;2.山川池泊、河套内外诸山,套地黄河诸水;3.职官,历代职官;4.屯垦、汉、隋唐屯垦、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西宁卫。《天下郡国利病书》载,其族“居牧塞外,去卫治北一百余里。北至大通河,西至北川塞外,东接大通城,广袤五百余里。无庐舍,多罽帐。”其活动范围大体在今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及门源县南境
藏传佛教(喇嘛教)寺庙。位于喀尔喀蒙古库伦(今蒙古国乌兰巴托)。大约建于道光年间(1821—1850)。寺内有专为供奉迈达里佛像而建造的木质结构殿宇。佛像高大,由多伦诺尔汉人作坊以黄铜铸成,通体镀金,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管理案、卷经书1人,小写4—5人。吏房掌办官员升降调补各事;礼房掌办驻藏大臣到任、接印、视事礼仪,祭祀封、开印信,及缮写各式礼则。宣统(1909—1911)年间,经驻藏大臣
明清时壮族男青年赠给情人的信物。流行于广西南丹及浔州府等地。在一条普通的扁担上,契刻着花鸟和用“方块壮字”写的“壮歌”歌词,然后涂上颜色,显得格外醒目而美观,故称。为男青年所制,赶歌圩时,随身携带,遇
碑铭。乾隆十四年(1749)清高宗弘历撰文。碑文主要记述大金川土司莎罗奔袭土司职,雍正元年(1723),因军功授金川安抚司;十二年(1747),侵扰邻近诸土司,抗拒清军;十四年(1749),为清将岳钟
辽代官名。契丹语音译。《辽史·国语解》谓“抹里司官,亦掌宫卫之禁者”。应历十四年(964),矧思任此官,所隶死罪以下得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