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布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即拉萨方言之“本波”,意为“官长”、“土官”。又称“甲尔窝”(杰波),意为“王”。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最高首领。每一村寨均有一名,世袭,一般父死子袭,兄终弟继,无子者由赘婿继承。总揽全村寨内外事务,负责派款、征兵、罚款等,享有各种特权,所属百姓均要定期或不定期给其当差、上税、纳款等,违命者轻则吊打,重则处死。寨众对其有人身依附关系。
洪布是什么民族_洪布的起源 - 民族起源 - 历史百科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即拉萨方言之“本波”,意为“官长”、“土官”。又称“甲尔窝”(杰波),意为“王”。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最高首领。每一村寨均有一名,世袭,一般父死子袭,兄终弟继,无子者由赘婿继承。总揽全村寨内外事务,负责派款、征兵、罚款等,享有各种特权,所属百姓均要定期或不定期给其当差、上税、纳款等,违命者轻则吊打,重则处死。寨众对其有人身依附关系。
?—1074吐蕃佛教后宏期译师。又名俄列巴喜饶或列巴喜饶。因其声望功德仅次于大译师仁钦桑布,故称小译师。初受阿里古格王派遣与其他26名少年赴克什米尔(一说赴印度)学法。学成返吐蕃,后拜※阿底峡为师,配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一世”(1859页)。
吐蕃赞普。又作达日聂西、达古年寨。汉籍称讵素若。仲年岱如之子,吐蕃王朝创建者松赞干布之祖父。自幼失明,后由吐谷浑(一说苏毗)医生治愈。继任赞普位后,相继征服吐蕃境内(主要在今卫藏地区)三分之二的小邦,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公粮,但
古代瑶族聚居地之一。据《宋史·蛮夷传》:“其地东接潭,南接邵,其西则辰,其北则鼎、澧,而梅山居其中”。“其人皆槃瓠子孙”,宋时多纳土内附。熙宁五年(1072),章惇檄谕开梅山道,以山地置安化、新化2县
热兵器之一。蒙古军队使用的火铳。铳部刻有“至正辛卯”(即至正十一年,1351)和“天山”等铭文。火铳长43.5厘米,铳口直径3厘米,重4.75公斤。这支火铳重量较轻,管身较长,因此穿甲能力比较强,适用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七年(1409)三月,与葛林等10卫同时设立。卫治在黑龙江同江县境松花江与黑龙江合流处附近查匪噶山(札匪噶珊)。
书名。清方式济(字屋源)撰。1卷。康熙年间成书。康熙五十年(1711),其父澄峰受文字狱株连,谪居齐齐哈尔,因省亲随侍,久居谪所,以亲身经历考订文献撰是书。分方隅、山川、经制、时令、风俗、饮食、贡赋、
见“东山皋落氏”(515页)。
见“萧讹都斡”(20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