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草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子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割草养马,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地收回。
马草田是什么民族_马草田的起源 - 民族起源 - 历史百科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子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割草养马,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地收回。
即“石皇玺”(452页)。
?—1475明朝大臣。字孟仁。回族。先世西域人。元时入居闽县(今属福建福州市),从舅父翰林萨琦入都,以能书授中书舍人。正统十四年(1449)瓦剌也先内犯,于土木堡俘明英宗,并挟明英宗登土城,邀大臣往迎
清末新疆工矿名。宣统元年(1909)创置。位于乌苏东南独山子。三年(1911)始购俄国机器试采。旋因缺乏技术人员停办。
?—1560明代湖广保靖司土官。土家族。保靖(治今湖南保靖县)宣慰使※彭九霄第三子。嘉靖六年(1527),承袭宣慰使。十九年(1540),奉调从征镇筆。二十二年(1543),随征贵州田平。三十三年(1
清代川西北藏、羌族地区改土归流后所设土屯的属民。乾隆十七年(1752),以杂谷宣慰司(治所在今四川理县,即杂谷脑)苍旺不法,在其地行改土归流,于南部建立土屯制度,设杂谷、乾堡、上孟董、下孟董、九子寨5
见“巴里坤城”(414页)。
东乡语音译,亦作“哲玛其”,旧时东乡族社会宗教组织。系东乡族穆斯林围绕清真寺所组成的地区性宗教单位,并带有民政性质。其范围大小不一,大者包括数个乃至10几个村落的数百户;小者仅包括一个村庄数十户。由伊
见“忽失河卫”(1489页)。
①中国古代对南方僚人的别称。时亦用以通称南方少数民族。参见“僚人”(2254页)。 ②畲族名称出现于史籍之前,活跃在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区的畲族先民用此相称,如《云霄厅志》载:“(唐)高宗总章二年(6
东汉碑刻。1979年在新疆巴里坤松树塘附近发现。碑体为不规则条形块石。碑高1.48米,宽0.7米。阴刻隶书5行,每行13字。所刻年号东汉永元三年(公元91年),第二行“任尚”二字和碑头“汉平夷碑”均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