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洲公案
二卷。清蓝鼎元(详见《平台纪略》)撰。记述其知普宁县时所审理案件始末,共计24篇。蓝鼎元号“鹿洲”,故名。有《鹿洲全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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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卷。清蓝鼎元(详见《平台纪略》)撰。记述其知普宁县时所审理案件始末,共计24篇。蓝鼎元号“鹿洲”,故名。有《鹿洲全集》本。
一卷。明夏完淳(1631-1647)撰。夏完淳原名复,字存右,号小隐,又号灵首(或灵胥),松江华亭人(今上海市松江县人),诗人,抗清将领。夏完淳是明末畿社首领夏允彝之子,少年英俊,秉承家学,拜其父之友
一卷。清范士增撰。此卷为范士增以《周易》来解释《尚书》者,如范士增以《周易》中的“天下文明”解《尚书》中的“光被四表”;以“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解释“在璿机玉衡以齐七政”;以“小惩而大诫”解释“扑作官刑
八卷。清杨嗣奇修,李维翰、等纂。杨嗣奇康熙年间任良乡知县。《良乡县志》康熙三十九年(1700)刻本。全书八卷,十纲,分为:舆地、建置、赋役、官师、人物、纪幽、物产、武备、祥、艺文。该志以纲冠其首。一目
二卷;书牍一卷;范忠宣公奏议二卷,明范惟一编。范惟一是范仲淹的第十六世孙,曾任湖广按察司佥事。该书卷首题有朱希周、孙承恩、文征明、陆师道同校,前后无序跋,只在文正奏议前有韩琦的旧序一篇。清代康熙年间由
二卷。清王鸣盛撰。此二卷是李时春从王鸣盛的《尚书后案》中截取其所附后辨单行刊刻而成。此《尚书辨》乃专攻《尚书孔安国传》及孔颖达的《尚书正义》而作,其上还有李时春的评语,间及沈彤和钱大昕。此书为王鸣盛对
十卷。明崔子璲编。崔子璲,广州增城(今属广东)人,生卒及事迹均不详。子璲五世祖崔与之,字正子,南宋光宗绍熙四年(1193)进士,官至参知政事右丞相,卒谥清献。崔与之一生著述甚多,但大都佚于战火之中,至
四卷。刻者不知其名。所收只、蔡襄、苏轼、黄庭坚,米芾宋四家书。蔡书五种:一是《北苑十咏》小楷,有苏东坡跋,二是《〈十三行〉跋》,三是《公谨太尉帖》,四是《隐居何事何谋生》诗,五是《会郡司门帖》。蔡书中
一卷。宋尤袤(1127-1194)撰。尤袤,字延之,号遂初居士,常州无锡(今江苏无锡市)人。绍兴十八年(1148)进士。历太兴令,颇有政绩。迁太常少卿。绍熙初(1190),起知婺州,改太平州。累官给事
二十卷。清孔广林(生卒年不详)撰。孔广林,字幼髯,山东曲阜人。著名经学家孔广森之兄。孔广林一生敦朴好古,精研经学,著有《说经五稿》三十六卷,《仪礼·士冠礼》一卷,《通德遗书所见录》七十二卷。晚岁亲故凋
一卷。旧本题宋愚谷老人(生平事迹及名姓均不详)撰。此书所述之要旨,论摄生以绝欲为第一义,力辟三峰采战之术。所引多为前人续论,又及储泳祛疑说。据此,知其书作者当为南宋人。清代学者对此书颇不为重,《四库提